需按设计师要求购原材料?涉嫌强买强卖
记者:套内设计装修,甲方需按设计师要求的材料、类型、品牌和风格等购买原材料及饰品,否则,装修效果与设计方案不符的,乙方一概不予负责。
邓国平:此条款有间接强迫消费的嫌疑。据了解,装修公司与材料店挂勾、计提成的做法,已是行业的潜规则。装修公司要求消费者选购由他指定的材料、品牌等行为,涉嫌强买强卖。
◆一经上门测量订金不退? 应以支付合理劳务费为限
记者:本工程甲方预付5000元装修订金。一经上门测量,订金则不予退还。工程完工,经双方验收合格后,订金作工程款抵扣。但装修期间,如甲方要求中止合同的,除结算已施工或投入的工程款外,订金不得作工程款抵扣,用以支付工程设计费处理。请邓律师对该条款予以点评。
邓云龙:“一经上门测量,订金不退”,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。万一因某问题消费者与装修公司无法协商一致,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以“没收5000元订金”为上门测量服务的代价,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范围,应以支付合理的劳务费为限度。
其次,消费者提出中止合同,装修公司则“没收订金”,完全排除了装修公司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过失、质量等违约问题,对消费者显失公平。
最后,订金和设计费,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。装修期间中途中止合同,应分清违约原因及责任,由违约方合理、合法承担,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来解决。
◆消费提醒:不要轻信“免费设计”
对于消费者如何规避装修设计风险,邓国平建议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有信誉、有实力的装修公司,要清楚地了解设计师的水平及各项服务。在下订前,消费者应与装修公司达成初步书面协议,不要仅仅拿着一张《订金收据》,就开工装修。协议内容包括收费标准、工艺、测量费和设计费、重要承诺等,以及中止合同订金的处置问题。
另外,签订装修合同,必须把装修设计费内容写进合同,尤其是中途中止合同时,设计费收取与否及收取标准,要明确约定,不要轻信装修公司“免费设计”的口头承诺。最后,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,不要笼统概括,且看清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公平、合理,比如今天提到的装修公司单方把订金与设计费挂勾的情况,对显失公平的做法和条款,应协商一致再签约。
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银湖新都10栋4号店铺
在线预约
5秒搞定
匹配3位
设计大咖
设计3套
方案对比
Copyright 2010-2020 zx123.cn,装信通装修平台 — 成都装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版本所有,并保留所有权利。
免费热线:4000-123-169 / 028-61554789 ICP备案证书号:蜀ICP备12015828号-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:川B2-20200816 手机版 | 网站地图
免费申请
装修服务
客服回访
确认需求
三份报价
方案 P K
享第三方
装修保障